敬告读者
凡在假期期间(2006年1月21日—2月19日)到期该还的图书,都可以在开学后2006年3月1日之前还书,免收图书逾期使用费。但是,如果您借的图书在假期前就已经到期,图书逾期使用费从过期日算起,连同假期在内累计计算。
建议您在放假前,清理图书,把不用的图书归还,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图书馆 2005年12月16日